为进一步保障员工及子女的身体健康,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经公司领导层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开始陆续为集团公司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本次合作的保险公司为泰康人寿,凡是符合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或本年被评为优秀的员工或担任部门经理正职及以上级职务一年以上的员工,集团公司均为其本人及子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员工在出现意外身故、伤害、住院、门诊等均可获得最高100000元的保险赔款。员工子女在出现意外身故、伤害、住院时也可获得最高50000元的保险赔款。随着集团的进一步发展,将视情况将购买商业保险的领域扩大至集团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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